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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請資格:
(一)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6個月以上。
(二)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已符合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者。
補助方式:
本補助按申請改善內容覈實核定,每人每年之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7萬元整,因遭受重大災害或特殊情況致有修繕之必要者,其補助金額上限本局得另專案核准之。
補助項目:
(一)室內樓梯及走道改善工程。
(二)臥室改善工程。
(三)浴室改善工程。
(四)廚房改善工程。
(五)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
作業程序:
附註:
自公告日起至99年11月10日止(以實際收件日為準),惟補助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申請。
相關連結:http://www.bosa.tcg.gov.tw/i/i0300.asp?l1_code=04&l2_code=04&fix_code=0404002&group_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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